通用機打發票辦公用品付明細嗎?
答:從2017年7月1日開始,任何發票都不能開辦公用品了,一定要開具體名稱了。
國家稅務總局2017年關于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并從今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不符合規定的發票,將不能作為稅收憑證進行計稅、退稅、抵免等。
按照規定,今后不僅不能按照大類開具發票,即使確實購買了辦公用品,也要細化到購物明細,比如買了幾支寫字筆,也要在發票上把商品名稱、型號都打印出來。由于杜絕了違規空間,稅務人士又將之稱為“史上最嚴發票新政”。

國稅局特別提醒納稅人,有實物報銷的單據,要列出實物明細表并由驗收人驗收后在發票背面簽名確認,低值易耗品等需入庫的實物單據還應附入庫單;如果是出租車車票,要注明業務發生時間、起止地點、人物事件等資料,每張出租車票背面需有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通用機打發票辦公用品付明細嗎,答案是以后的發票都不能再開辦公用品了,如果還有不懂得或者想知道更多的財務知識,請持續關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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