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生工具是金融負債還是權益工具
衍生工具是金融負債.衍生工具是一種特殊類別買賣的金融工具統稱,是指屬于金融工具準則范圍內,且同時具備一定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常見的衍生工具包括遠期合同、期貨合同、互換合同和期權合同等.
其價值隨特定利率、金融工具價格、商品價格、匯率、價格指數、費率指數、信用等級、信用指數或其他變量的變動而變動,變量為非金融變量的(比如特定區域的地震損失指數、特定城市的氣溫指數等),該變量不應與合同的任何一方存在特定關系.
衍生工具是在會計實務中指的是"衍生工具"會計科目,"衍生工具"屬于共同類科目,如果余額在借方就表示資產,期末余額在貸方就表示負債.

金融負債和權益工具區分的基本原則
1.是否存在無條件地避免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合同義務
(1)如果企業不能無條件地避免以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來履行一項合同義務,則該合同義務符合金融負債的定義.
①不能無條件地避免的贖回,即金融工具發行方不能無條件地避免贖回此金融工具.
如果一項合同使發行方承擔了以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回購自身權益工具的義務,即使發行方的回購義務取決于合同對手方是否行使回售權,發行方應當在初始確認時將該義務確認為一項金融負債,其金額等于回購所需支付金額的現值.如果發行方最終無須以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回購自身權益工具,應當在合同對手方回售權到期時將該項金融負債按照賬面價值重分類為權益工具.
②強制付息,即金融工具發行方被要求強制支付利息.
(2)如果企業能夠無條件地避免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則分類為權益工具
①能夠根據相應的議事機制自主決定是否支付股息(即無支付股息的義務),同時所發行的金融工具沒有到期日且持有方沒有回售權、或雖有固定期限但發行方有權無限期遞延(即無支付本金的義務),則此類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結算條款不構成金融負債.
②如果發放股利由發行方根據相應的議事機制自主決定,則股利是累積股利還是非累積股利本身均不會影響該金融工具被分類為權益工具.
2.是否交付固定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結算
如果一項金融工具須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需要考慮用于結算該工具的企業自身權益工具,是作為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替代品,還是為了使該工具持有方享有在發行方扣除所有負債后的資產中的剩余權益.如果是前者,該工具是發行方的金融負債;如果是后者,該工具是發行方的權益工具.
以上詳細介紹了衍生工具是金融負債還是權益工具,也接受了金融負債和權益工具區分的基本原則是什么.通過本文介紹,我們可以知道,衍生工具應該是金融負債,如果想要看一個金融工具是金融負債還是權益工具需要按照本文所講的基本原則來進行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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