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農民手中購買農產品如何算稅金?
其實可以有發票的,而且可以免稅辦理,要農民去村里開一張自產自銷證明,大致內容是 證明**人(身份證號:)系本村村民,所銷售農產品系其自產自銷,村委會蓋章就行。然后去其所在地國稅局辦理代開發票,帶自產自銷證明,個人身份證,你們雙方的交易合同,到國稅局填一份代開發票申請就可以辦理了,不需要任何費用,也不需要繳納任何稅金,你們就可以取得合法的入賬發票了。
為了業務簡便,你們可以半年或者一年去開一次發票,只要當年發票總額和賬上列支的總額一致就可以,稅務局不會有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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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第二款第三項規定,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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