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字發票怎么開
當開票當月作廢發票的時候,可以直接將發票作廢即可,當跨月以后,就只能給開具紅字發票進行負數沖平.增值稅專票由于有抵扣有效期限,當發票需要作廢時一定盡早進行沖銷,在開票系統中操作如下:
如果在多臺電腦上使用開票稅盤,為了保證信息的準確性,先同步稅盤發票信息.發票管理--發票修復--增值稅專票/普票分別修復.請注意修復選擇的時間區間稍微大一點.
在"發票管理"--"紅字發票管理"--"增值稅專票紅字信息填開"中可以選擇是購方還是銷方,一般情況下如果購方已經進行了抵扣則由購方開紅票,未抵扣由銷方開紅票.我的發票未抵扣所以選擇銷方,錄入發票信息查找到發票,并有信息提示是否可沖紅.
系統會自動引入發票信息,需核對發票金額稅額等與原發票是否一致.如果沒有引入信息,可能是第一步發票信息未同步.也可手工錄入信息,一定確保信息金額一致.信息確認無誤后點擊上傳,"審核通過"可進行下一步.如果未通過需要仔細檢查發票是否重復申請沖銷,信息是否正確,對方是否已抵扣等.
在"發票管理"--"紅字發票管理"--"增值稅專票紅字信息下載"界面將第3步生成的紅字信息文件下載保存到電腦上,準備開具紅字發票.
在"發票管理"--"發票填開"--"增值稅專票填開"中,上方導航欄"負數"--"導入開具",將第4步導出的信息文件選中導入,導入后將票面不完整的信息(比如地址電話等)補充完整,打印發票.
如果是普票需要紅沖則比較簡單了,直接在"發票管理"--"發票填開"--"增值稅普票填開"中,上方導航欄"負數"--"手工開具",錄入原發票信息,然后開具紅票即可.

法律依據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三條
發票的基本聯次包括存根聯、發票聯、記賬聯.存根聯由收款方或開票方留存備查;發票聯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為付款原始憑證;記賬聯由收款方或開票方作為記賬原始憑證.省以上稅務機關可根據發票管理情況以及納稅人經營業務需要,增減除發票聯以外的其他聯次,并確定其用途.
以上詳細介紹了紅字發票怎么開,也介紹了法律依據是什么.作為一名單位的財務工作人員,需要特別清楚,紅色發票的開具方法應如本文所講,具體的法律依據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3條的規定,財務人員需要熟練掌握這一規定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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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