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個稅免申報,即個人所得稅免除申報,是指符合一定條件的納稅人無需向稅務機關提交個人所得稅申報表。這是稅務機關為了簡化納稅程序,減輕納稅人的負擔,提高稅收管理效率,實行的一種稅收管理方式。
在中國,個稅免申報的具體規定是:自2019年1月1日起,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按季計算的預繳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60萬元的,以及對企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取得的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經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后,無需再進行年度匯算清繳的,可以享受個稅免申報政策。
個稅免申報的實施,對于納稅人來說,既減輕了申報的負擔,也減少了與稅務機關的交互,提高了納稅便利性。對于稅務機關來說,也減少了大量的行政工作量,提高了稅收管理效率。
然而,個稅免申報并不意味著納稅人可以逃避納稅義務。納稅人仍然需要按照規定的時間和方式,繳納應納的稅款。如果納稅人的所得情況發生變化,或者有其他需要申報的情況,仍然需要按照規定進行申報。
拓展知識:在中國,個人所得稅的征收方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預扣預繳制,一種是自行申報制。預扣預繳制是指納稅人的所得支付人在支付所得時,按照規定的稅率和辦法,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制是指納稅人在取得所得后,按照規定的時間和方式,自行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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