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稅時間限制與退稅是在次月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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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機關發現納稅人多繳稅款的,辦理時限為稅務機關發現之日起10日內;納稅人發現多繳稅款,要求退還的,為稅務機關接到納稅人退還申請之日起30日內。
入庫減免退抵稅和匯算清繳結算多繳退抵稅,辦理時限為稅務機關接到納稅人退還申請之日起30日內。
同時,《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4號)規定:“企業當月出口的貨物須在次月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免抵退稅相關申報及消費稅免稅申報。”《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出口退(免)稅申報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61號)調整了免抵退稅相關申報及消費稅免稅申報的規定,免抵退稅申報是單證信息齊全了后才進行。
因此,退稅是在次月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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