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控盤抵扣后附加稅按增值稅抵扣怎么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四條 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以下簡稱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納稅額為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后的余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當期銷項稅額小于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因此,附加稅費按應交增值稅額計算;附加稅費是抵扣后的應交增值稅作為計稅依據的。
應交增值稅=增值稅銷項稅額-增值稅進項稅額
稅控盤抵扣后附加稅按增值稅抵扣的相關閱讀
為了核算企業應交增值稅的發生、抵扣、進項轉出、計提、交納、退還等情況,應在“應交稅金”科目下設置“應交增值稅”和“未交增值稅”兩個明細科目。
一般納稅人在“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明細賬的借、貸方設置分析項目,在借方分析欄內設“進項稅額”、“已交稅金”、“轉出未交增值稅”等項目;在貸方分析欄內設“銷項稅額”、“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轉出多交增值稅”等項目。
一般納稅人在應交稅金下設置“未交增值稅”明細賬,將多繳稅金從“應交增值稅”的借方余額中分離出來,解決了多繳稅額和未抵扣進項稅額混為一談的問題,使增值稅的多繳、未繳、應納、欠稅、留抵等項目一目了然,為申報表的正確編制提供了條件。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稅控盤抵扣后附加稅按增值稅抵扣怎么算的全部內容,更多相關資訊內容盡在會計學堂,快來圍觀吧,關注會計學堂即可免費獲取更多學習內容。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