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房地產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常見問題
一、注意收入的口徑變化
從2016年5月1日開始,建安、房地產、金融、生活服務四大行業全面實施營改增,因此對于這些行業的企業來說,收入的確認有含稅變成了不含稅,一方面收入的金額減少了,另一方面在匯算清繳時,填報企業收入明細表時,要注意1-4月是營業稅收入,5-12月是增值稅收入。
二、注意增值稅對成本費用的影響
在營改增后房地產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中,還有一個問題就是,企業購進貨物或接受應稅服務,未按照規定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或者用于不得抵扣項目事項的,按照稅法規定其增值稅進項稅額不得抵扣,則需要將繳增值稅計入存貨成本或者費用成本,從而使銷售時轉入“主營業務成本”或者“管理費用”等科目的金額增加,在收入不變的前提下,由于費用增加,從而降低了企業利潤所得。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營改增后房地產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兩個常見問題,希望對大家有幫助,如果還有不懂得或者想知道更多的財務知識,請持續關注會計學堂。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