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的企業所得稅案例分析
甲公司向其在西部地區注冊的控股子公司B公司銷售一批商品,銷售價格為20000萬元,銷售成本為16000萬元;至12月31日,貨款全部未收到,甲公司為該應收賬款計提壞賬準備600萬元。B公司將該批商品作為存貨管理,并在2012年對外銷售了其中的60%,取得銷售收入14400萬元;12月31日,B公司為尚未銷售的部分計提存貨跌價準備80萬元。甲公司與B公司各為獨立的納稅主體,適用的企業所得稅率分別為25%和15%。假定不考慮增值稅因素。
根據資料2,計算并簡要說明甲公司在編制2012年度合并財務報表時對相關項目的抵消處理。
借:所得稅費用 150
貸:遞延所得稅資產 150
借:所得稅費用 12
貸:遞延所得稅資產 12
所以在本個簡單的企業所得稅案例分析里,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400 (1600×25%)
貸:所得稅費用 400
匯總上述結果,則有應借記“遞延所得稅資產”238萬元,貸記“所得稅費用”400-150-12=238(萬元)。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簡單的企業所得稅案例分析的全部內容,如果還有不懂得或者想知道更多的財務知識,請持續關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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