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遞延所得稅負債是企業納稅義務根據稅法要求,暫時不用付現金,但在將來會支出現金的一項稅負債,主要反映的是企業的未來可能稅負。
遞延所得稅負債的分類:依據稅法要求,目前報表中所體現的遞延所得稅負債可以分為操作性遞延所得稅負債和可能性遞延所得稅負債兩種。
操作性遞延所得稅負債:指營業收入、利潤性收益、投資收益由于當期發生,但由于各種原因,本期尚未實現稅前所得,以及企業參與的重要的、短期調整財務報表的交易等,都會產生操作性遞延所得稅負債。
可能性遞延所得稅負債:指企業會計報表中存在的可能發生的稅負,可能性遞延所得稅負債,也稱為潛在遞延所得稅負債,主要是指企業會計報表中的各種前提條件不確定的稅負。例如,企業出售的長期商品和服務,其成本會因為市場變化而有所變動;商譽減值,投資金額不足,等等。可能性遞延所得稅負債在會計報表中體現為經營性收入和投資性收益的可能稅負。
拓展知識:稅法對遞延所得稅負債的計量特征規定:1、識別:確定報表中出現的可能的稅負時,應當考慮企業可能遇到的稅務事項,例如所得稅計算準則的變更,比率的變更,可推定的大額折舊,可能影響稅負的其它事項。2、估計:遞延所得稅負債的估計應當根據各種可能的稅負負擔,考慮財務報表上可能發生的事實,以現金可能支出的數額來估計。3、調整:在時間內發生可能對企業稅負有影響的事項時,應當及時修改企業會計報表中的遞延所得稅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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