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DP(Delivery Duty Paid)下進口關稅的辦理要素有:一是貿易方式;二是進口關稅種類;三是進口關稅稅率和免稅程度;四是進口關稅申報;五是進口關稅繳納。
1、貿易方式
DDP下進口關稅所指的貿易方式是指境外企業按照其自行安排的方式將貨物運輸至中國,買方在收到貨物后支付進口關稅的全部費用,貨物由中國稅務機關發證,并將貨物交付給買方的貿易方式。
2、進口關稅種類
綜合進口關稅種類一般分為:進口消費稅、進口增值稅、進口關稅和報關費等。其中進口關稅是對進口產品征收的關稅,報關費是指對進口貨物報關時繳納的費用,進口增值稅是以貨物或應稅勞務價款的價格為基礎,在貨物購銷行為中征收的貨物及服務稅,現行在中國按照17%的稅率征收,進口消費稅是以貨物、勞務、技術等在進口時的價格為準,根據貨物所屬的類別執行的稅率為基礎,計算征收的稅款。
3、進口關稅稅率和免稅程度
根據中國海關買賣雙方貿易合同的規定,進口關稅的稅率和免稅程度可以由當地海關根據相關稅收條例來定奪,一般進口關稅稅率多為普通稅率,一般為0-30%,取決于具體國家或地區規定的進口稅則,也可以根據貨物的屬性或進口者的身份,獲得相應的免稅程度,免征或減稅。
4、進口關稅申報
為了便于海關查驗、審核和收取進口關稅,進口商必須按照海關規定,準備有關貨物或服務的電子信息,申報向當地海關,并及時在海關到貨后報送報關單。
5、進口關稅繳納
根據海關規定,進口商可以通過現金、電匯或信用證等方式支付進口關稅。具體繳納方式根據不同地區的規定,以及貿易關系的不同,各有不同。
以上是關于DDP下進口關稅的辦理要素,要想高效快捷地辦理關稅,進口商應加強此方面的信息溝通,熟悉清楚多國關稅條例,準確繳納進口關稅。
拓展知識:在電子口岸中,貨物的電子報關是海關審核貨物資料、收取關稅的重要手段,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報關工作的效率、精細度等均得到極大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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