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遞延所得稅負債是指企業未繳納的稅項,根據會計準則,在未來期間,稅項的發生與否以及稅項大小將決定企業財務狀況,因此企業應從本期開始記錄遞延所得稅負債,它是由兩個部分組成:預期損失和歷史創收轉換損失。
計提遞延所得稅負債分錄為:
1.將應繳稅額科目的借方金額增加。
2.將預提費用科目的貸方金額增加。
上述兩項增加的金額相等,增加的金額即為當期計提的遞延所得稅負債。
拓展知識:
計提遞延所得稅負債時,企業可以使用彈性方法,來適應稅務政策的變化。
彈性方法,是指在制定稅務政策變化時,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將影響的稅務政策及時變更成現行的稅務政策,以減輕經濟負擔,降低財務風險,更好地發揮企業經濟效益。彈性方法的實施,能夠更好地執行會計估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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