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規模納稅人開票免稅是指小規模納稅人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務的,發票金額內不征收銷售稅率,也叫17%免稅。具體的做賬步驟如下:
一、按照國家規定,小規模納稅人出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發票上應當寫明“小規模納稅人免稅銷售”字樣;
二、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稅率”欄應當寫明“免稅”,“稅額”欄填寫“—”;
三、業務單據上應當寫明“小規模納稅人免稅銷售”字樣,其他業務資料上應明確該交易屬于小規模納稅人免稅銷售;
四、進出口企業結轉產品應按生產銷售分類結轉,且發票金額應按增值稅稅率計算,不得按小規模納稅人免稅銷售發票金額結轉(針對進出口企業);
五、在做賬時,應當按照“應交稅費-已交稅費”的原則記賬,其中,應交稅費為發票金額,已交稅費為0;
六、完成小規模納稅人免稅銷售記賬后,應當記錄該筆小規模納稅人免稅銷售銷售發票相關的明細信息及業務資料,以供稽查使用;
拓展知識:小規模納稅人免稅銷售限制范圍,小規模納稅人只能享受銷售商品或者服務的免稅待遇,不能享受租賃、投資、收受財產等其他收入的免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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