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是指不同于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一類納稅人,它們的主要特點在于收入較少,稅負較少,稅收征收程序較簡單,可以免征一部分稅負。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是否可以免征工會經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稅收法》的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免征工會經費。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確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工會經費稅費的通知》(財稅〔2008〕131號),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在一定的范圍內,可以免征工會經費稅費,具體指標包括:申報增值稅期間月均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其他情況下,本年度累計應納稅銷售額不超過500萬元的增值稅納稅人。
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稅收法》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使用自行編制的財務會計憑證,其工會經費也可以納入財務會計憑證,以減免增值稅。
通常來說,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是可以免征工會經費稅費的,但是要遵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確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工會經費稅費的通知》的規定,同時,也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稅收法》的有關規定,才能享受減免工會經費稅費的福利。
拓展知識: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在其他方面也可以享受一些稅費減免,比如在中國大陸,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在購買商品和接受服務時,可以享受5%的增值稅稅率;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還可以享受財政政策性減免稅的福利,稅負也可以大幅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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