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證合一后刻發票專用章需要什么資料?
答:需要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公章,法人身份證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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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證合一后,公司是否需要更換發票專用章?
三證合一的三證指的是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
所謂“三證合一”,就是將企業依次申請的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為一證,提高市場準入效率;“一照一碼”則是在此基礎上更進一步,通過“一口受理、并聯審批、信息共享、結果互認”,實現由一個部門核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依據稅總函〔2015〕645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進"三證合一"進一步完善稅源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四、對于改革前已經領取稅務登記證的存量企業,發生變更,取得18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后,原發票專用章、CA證書、財稅庫銀協議繼續使用,保留原法律效力。涉及代碼變更事宜,由稅務機關商有關部門統一辦理。
即納稅人通過工商變更或換證領取"一照一碼"營業執照的,發票專用章不需要重新刻制,原15位納稅人代碼的發票專用章可以繼續使用。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三證合一后刻發票專用章需要什么資料,只要攜帶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公章,法人身份證原件即可,如大家還有不知道的地方可以點擊窗口問老會計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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