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納稅企業所得稅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征收的。企業所得稅應當屬于收入性個人所得稅的一種,是按照稅源的不同分類征收的,它的征收方式是根據企業的稅收負擔能力來按機構稅率實行征稅的。
企業所得稅主要包括可征稅收入、應納稅收入、減免稅額、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稅額等組成部分。可征稅收入是一般納稅企業的各種收入的總和,主要包括營業收入、利息、股息、租金等收入。其中,營業收入是受營業收入征稅的企業的最重要的可征稅收入,應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減去合理的費用及折舊等,可以減除的費用,以及應當抵扣的稅費等。
應納稅收入是可征稅收入減去減免稅額后得出的應納稅收入,即減稅前應納稅收入。減免稅額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等具體規定,企業納稅人在繳納企業所得稅時可以減免的稅款額度。減稅前應納稅收入減去減免稅額后得出的應納稅收入稱為應納稅收入。
應納稅額是指根據企業的應納稅收入乘以稅率計算出來的應納稅金額,這部分應納稅收入就是企業應納稅收入的最終金額,當企業納稅人繳納企業所得稅時,應當繳納此處所列出的應納稅額。企業所得稅的有關費用,如財務服務費、財務管理費等,也應納稅。
應納稅所得額是減去企業所得稅后的真實純利潤,它也是一般納稅企業真正可以分配給股東等凈利潤的金額。
拓展知識:企業所得稅屬于稅務行政管理制度中的主要稅種,它不僅是政府收入的主要來源之一,而且還是對企業和社會的一種調節手段。企業所得稅征收既要確保政府收入,又要提高企改發展的積極性,促進社會經濟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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