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出未交增值稅是否有余額?
答:轉出未交增值稅應交稅費科目的進項和銷項就沒余額了。
1.月末“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結帳,余額在借方有兩種情況:一是留抵稅金(當月進項大于銷項),此時不需要進行任何的帳務處理,留抵稅金下月繼續抵扣;由于月份中間預交稅款大于本月應交稅款,結帳前多交稅款轉入“未交增值稅”借方: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
2.月末“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結帳,余額在貸方,說明為應交增值稅,結帳前未交稅款轉入“未交增值稅”貸方: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3.結帳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貸方無余額,借方余額為留抵稅金;“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借方余額為多交增值稅,貸方余額為未交增值稅,次月初10日內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并繳納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轉出未交增值稅的相關問題】:
轉出未交增值稅是什么意思?
答:未交增值稅是“應交稅金”的二級明細科目,該科目專門用來核算未繳或多繳增值稅的,平時無發生額,月末結賬時,當“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為貸方余額時,為應交增值稅,應將其貸方余額轉入該科目的貸方,反映企業未交的增值稅;
當“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為多交增值稅時,應將其多交的增值稅轉入該科目的借方,反映企業多交的增值稅。
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下增設"轉出未交增值稅"專欄,記錄一般納稅企業月終轉出應交未交的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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