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殘疾人工資加計扣除嗎
福利企業殘疾人工資加計扣除,只是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稅收入的時候加倍計算,不需要做會計處理,也不需要做記賬憑證.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六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條第(二)項所稱企業安置殘疾人員所支付的工資的加計扣除,是指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有關安置殘疾人員的企業享受"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政策,未限定必須是福利企業.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安置殘疾人員就業有關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問題的通知》規定,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企業就支付給殘疾職工的工資,在進行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時,允許據實計算扣除;在年度終了進行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和匯算清繳時,再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計算加計扣除.

享受殘疾人工資加計扣除的企業應當滿足哪些條件呢?
1、依法與安置的每位殘疾人簽訂了1年以上(含1年)的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并且安置的每位殘疾人在企業實際上崗工作.
2、為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按月足額繳納了企業所在區縣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政策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
3、定期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向安置的每位殘疾人,實際支付了不低于企業所在區縣適用的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4、具備安置殘疾人上崗工作的基本設施.
以上就是關于所得稅殘疾人工資加計扣除還有享受殘疾人工資加計扣除的企業應當滿足哪些條件的全部解答,企業如果安置有殘疾人,但是達不到上述要求條件的,也是不符合稅法加計扣除規定,就不能享受加計扣除的優惠政策.大家還有什么不明白的歡迎來會計學堂咨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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