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公司收到預售房款怎么做分錄?
答: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規定,房地產企業收到預售款項時,由于不同時滿足收入確認的五個條件,因此不確認收入,而是作為負債計入“預收賬款”。其會計分錄如下:
收到預收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預收賬款
繳納稅款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應交城建稅
—應交教育費附加
貸:銀行存款
按照會計準則確認收入時計提營業稅及附加稅時,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應交城建稅
—應交教育費附加
房地產開發企業是根據預售款作為基礎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及其他稅種,因此對于房地產公司收到預售房款的會計分錄不需要計提“所得稅費用”,應直接確認為“遞延所得稅資產”即可。希望本篇文章能夠給您提供幫助,更多精彩內容盡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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