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提壞賬后又收回的會計處理
已經計提的壞賬收回時賬務處理,
計提的時候,
借:信用減值損失(資產減值損失),
貸:壞賬準備,
實際發生壞賬的時候,
借:壞賬準備,
貸:應收賬款,
已經轉銷的壞賬收回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借:應收賬款,
貸:壞賬準備.
壞賬準備是指企業的應收款項(含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等)計提的,是備抵賬戶.備抵賬戶是用來抵減被調整賬戶的余額以求得被調整賬戶實際余額的賬戶.

計提壞賬準備的依據有哪些?
1.《企業會計制度》第五十三條規定:"企業應當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終了,對應收款項進行全面檢查,預計各項應收款項可能發生的壞賬,對于沒有把握能夠收回的應收款項,應當計提壞賬準備"."計提壞賬準備的方法由企業自行確定".壞賬損失的核算在備抵法下,可以按余額百分比法、賬齡分析法、賒銷金額百分比法等方法計提壞賬準備.
2.《企業會計制度》列舉了三種情況可以全額提取.即:
①債務單位撤銷、破產、資不抵債、現金流量嚴重不足;
②因發生嚴重自然災害等導致債務單位停產,而在短時間內無法償還債務的;
③逾期三年以上,尚未收回的應收款項.
3.《企業會計制度》又規定,下列各種情況一般不能全額計提壞賬準備:
①當年發生的應收款項;
②計劃對應收款項進行重組;
③與關聯方發生的應收款項;
④其他已逾期,但無確鑿證據證明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
上文整理的文字內容,就是我們關于計提壞賬后又收回的會計處理說明.計提壞賬后又收回涉及到幾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我們首先要進行計提,第二階段是實際發生的壞賬,第三個階段則是壞賬收回.為了讓大家了解壞賬準備處理,小編介紹了計提壞賬準備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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