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間貼現如何處理
1、不帶息票據貼現:貼現利息=票據面值×貼現率×貼現期;
2、帶息票據的貼現:貼現利息=票據到期值×貼現率×貼現天數/360,貼現天數=貼現日到票據到期日實際天數.
借:銀行存款(貼現凈額)
財務費用--手續費
--貼現息
貸:應收票據
貼現是指持票人在商業匯票到期之前,為提前獲得現金向銀行貼付一定利息而發生的背書轉讓行為,即持票人以貼息為代價將票據權利背書轉讓給銀行,以提前獲得現金.
1貼現條件:
票據未到期;
票據未記載"不得轉讓"字樣;
持票人是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企業法人以及其他組織;
持票人與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之間具有真實的商品交易關系.
2貼現利息:
實付貼現金額按票面金額扣除貼現日至匯票到期日前1日的利息計算.
紙質商業匯票的承兌人在異地的,貼現的期限以及貼現利息的計算應另加3天的劃款日期.
商業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匯票到期日起10日.

票據貼現業務的會計處理
按照中國會計準則相關規定,金融機構受理貼現形成的金融資產,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與計量》使用"貼現資產"科目進行核算,計入其信貸總量;金融機構轉貼現業務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 23 號--金融資產轉移》,使用 "貼現負債"科目進行核算,并根據金融資產所有權上風險和報酬是否轉移來判斷能否終止確認金融資產.
(1)受理貼現形成金融資產,其本質為投融資,按照會計準則相關規定需要以"貼現資產"科目進行核算,為了對貼現資產的票面金額及相關差額予以真實反映,還需要下設"利息調整"、"面值"等明細科目.
(2)在貼現過程中,金融機構存放于中央銀行的款項以及吸收的其他各種存款是支付持票人貼現金額的主要資金來源,在進行核算時可以設置"存放中央銀行款項"或"吸收存款"科目.
(3)為清晰反映持票人、金融機構之間的利益劃分,對貼現票據的真實情況予以客觀的反映,對于帶息票據的會計處理需要核算面值與到期值之間差額,在"貼現資產"科目下增設"已貼現票據到期利息"二級明細科目.
(4)計入"利息收入"科目的貼現利息需要通過貼現期、貼現率以及到期值進行計算,并在"銷項稅額(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中計入計提確認的各收益期增值稅銷項稅額.
(5)作為融入資金的行為,金融機構轉貼現業務會形成金融負債,為反映實收與票面之間的差額,其會計核算也需設置"貼現負債"科目,并下設"利息調整"、"面值"等明細科目.
在企業的財務工作中,企業間貼現如何處理?關于這個問題小編已經將相關內容分享給了大家,不過在這里小編還要提醒大家的是并不是所有的票據都是可以貼現取出的,它也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感謝大家,本文就到這里了,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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