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生活服務業免增值稅嗎

2021-07-18 07:03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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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生活服務業免增值稅嗎?免稅的,在疫情期間,國家為了減免企業的壓力,對于一些提供生活服務類型的企業在增值稅征收方面進行了減免優惠政策的,對此符合減免增值稅的優惠政策內容,小編老師已經整理好在下述文章中,歡迎學員們來參考下文學習.

疫情期間生活服務業免增值稅嗎

疫情防控期間,對納稅人提供生活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生活服務,包括文化體育服務、教育醫療服務、旅游娛樂服務、餐飲住宿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其他生活服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條例第十條第(一)項所稱購進貨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不含免征增值稅項目)也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以下簡稱免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固定資產.

第二十六條一般納稅人兼營免稅項目或者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而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的,按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月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月免稅項目銷售額、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營業額合計÷當月全部銷售額、營業額合計.

疫情期間生活服務業免增值稅嗎

生活服務業的增值稅優惠政策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出臺的政策,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5%,抵減應納稅額.

具體計算方法: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應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的15%計提當期加計抵減額.按照現行規定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得計提加計抵減額;已按照15%計提加計抵減額的進項稅額,按規定作進項稅額轉出的,應在進項稅額轉出當期,相應調減加計抵減額.計算公式如下:

當期計提加計抵減額=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15%

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上期末加計抵減額余額+當期計提加計抵減額-當期調減加計抵減額.

疫情期間生活服務業免增值稅嗎?綜合以上內容所述,其實通過上文講解的相關會計知識可知,對于納稅人在疫情期間提供的生活服務的可以減免增值稅征收的,對此減免增值稅的計算和賬務處理都有介紹,如果你們對此內容還有其他的問題,歡迎你們來本網站上找老師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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