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交通費個人所得稅怎么計算?

2021-07-16 07:00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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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們到任何一個公司,只要能夠看到薪資組成的都可以發現,各種各樣的費用是給你分開算的,除了基本工資以外,還有崗位津貼、住房補貼、交通補貼、通信費用等等.那么這些費用要納稅嗎?員工交通費個人所得稅怎么計算?小編整理本文供大家參考.

員工交通費個人所得稅怎么計算?

交通補貼計入工資總額中一并計算個稅,個人所得稅的計稅公式是: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目前,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為5000元.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應發工資-五險一金)-5000.

企業為職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訊待遇,已經實行貨幣化改革的,按月按標準發放或支付的住房補貼、交通補貼或者車改補貼、通訊補貼,應當納入職工工資總額,不再納入職工福利費管理;

尚未實行貨幣化改革的,企業發生的相關支出作為職工福利費管理,但根據國家有關企業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統一規定,不得再為職工購建住房.企業給職工發放的節日補助、未統一供餐而按月發放的午餐費補貼,應當納入工資總額管理.

員工交通費個人所得稅怎么計算?

勞務派遣如何扣繳個人所得稅?

一般情況下,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由用工企業轉賬給派遣企業,再由派遣企業統一發放給勞務派遣人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因此,被派遣人員是勞務派遣企業的"人",而不是用人單位的人.通俗理解,就是勞務派遣公司花費成本費用養活員工,將員工派出去工作.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所得的企業或個人為扣繳義務人".因此,勞務派遣人員的個人所得稅應由派遣企業按工資薪金所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還有一種情況,除了用工企業轉賬給派遣企業,再由派遣企業發放給勞務派遣人員工資以外,用工企業可能還會向勞務派遣人員發放加班費、獎金、福利等等.這種情形實際上屬于個人從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情形.個人應當按照規定選擇并固定在任職、受雇的一地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自行辦理納稅申報,匯算清繳其工資、薪金收入的個人所得稅,多退少補.

以上就是小編對"員工交通費個人所得稅怎么計算"等相關問題的解答,現在應該交通費作為員工福利費用直接計入應付職工薪酬中,所以不需要單獨計算.加上其他包括在薪酬內的費用,只要總共超過5000,超出的部分就應該按一定比例繳納個人所得稅,公式見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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