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取得成本屬于什么科目
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取得成本核算企業取得合同發生的、預計能夠收回的增量成本.本科目可按合同進行明細核算.合同取得成本的主要賬務處理.
企業發生上述合同取得成本時,借記合同取得成本,貸記"銀行存款""其他應付款"等科目;對合同取得成本進行攤銷時,按照其相關性借記"銷售費用"等科目,貸記合同取得成本.
涉及增值稅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合同取得成本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結轉的合同取得成本.
企業為取得合同發生的增量成本預期能夠收回的,應當作為合同取得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但是,該資產攤銷期限不超過一年的,可以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增量成本,是指企業不取得合同就不會發生的成本.

合同履約成本與合同取得成本的區別
一、合同履約成本的確認條件: 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作為合同履約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 1.該成本與一份當前或預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關 2.該成本增加了企業未來用于履約(或持續履行)履約義務的資源. 3.該成本預期能夠收回.
二、合同取得成本: 企業為取得合同發生的增量成本能夠預期收回的,應當作為合同取得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 日常生活中最常見的是:銷售傭金.
三、攤銷問題:
1.對于確認為資產的合同履約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企業應當采用與該資產相關的商品收入確認相同的基礎進行攤銷,計入當期損益.
2.企業應當根據預期向客戶轉讓與資產相關的商品的時間,對資產的攤銷情況進行復核并更新,并作為會計估計變更處理
3.合同履約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的賬面價值,高于企業因轉讓與該資產相關的商品預期能夠取得的剩余對價與為轉讓該相關商品估計將要發生的成本之間的差額,應當將超出部分計提減值準備.
合同取得成本屬于什么科目,兩個名稱不同的概念,大部分情況下是不同的,我們光是記這些名稱毫無意義,還是在應用中深化自己對這些名稱背后含義的理解,本文講的是合同成本,還是合同債務等等,大家可以一一對比學習,有問題,大家可以咨詢,同時可以在問答欄目直接提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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