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納上月附加稅和個稅會計分錄

2021-01-08 08:48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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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在生產經營的過程中,可能會需要交納很多的稅金,企業交納的稅金,除了增值稅之外,還可能會繳納附加稅和個稅,企業如果想要繳納附加稅和個稅,就需要及時交納,但是有的時候會當月無法交納,而是下一個月交呢,那么繳納上月附加稅和個稅會計分錄怎么做呢?

繳納上月附加稅和個稅會計分錄

答:計提附加稅的會計分錄是: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城建稅

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地方教育費附加

借:應交稅費-城建稅

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地方教育費附加

貸:銀行存款等科目

繳納個人所得稅分錄:

1、繳納個人所得稅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2、在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工資表中實發工資額+扣除個人所得稅額)

貸:應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得稅 (扣除個人所得稅額)

現金(或銀行存款) (工資表中實發工資額)

繳納上月附加稅和個稅會計分錄

個稅是什么意思?

個人所得稅(personal income tax)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的所得和境外個人來源于本國的所得征收的一種所得稅.在有些國家,個人所得稅是主體稅種,在財政收入中占較大比重,對經濟亦有較大影響.

2011年9月1日起,中國內地個稅免征額調至3500元.2018年10月,個稅起征點擬調至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實施最新起征點和稅率.2020年4月1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辦稅指引.

2020年7月,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完善調整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

以上詳細介紹了交納上月附加稅和個稅會計分錄怎么做,也接受了個稅是什么意思.作為一名需要交納上月附加稅和個稅的單位的財務人員,一定要非常清楚,交納上月附加稅和個稅會計分錄做法應該如本文所示.會計人員需要及時的提高自己的會計技能,所以會計人員需要終身學習,這樣就需要有一個好的平臺提供學習方式,本平臺就是這樣的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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