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退補償如何申報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57號)第一條規定,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的有關規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解除勞動合同一次性補償金的申報規定
1、補償金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2、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3倍數額部分,視為一次取得數月工資、薪金收入,以超過部分除以個人工作年限(超過12年按12年計算),以商數作為月工資、薪金收入計算個人所得稅.
3、個人領取一次性補償收入時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可以在計征其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個人所得稅時予以扣除.
4、職工從破產企業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費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辭退補償如何申報個人所得稅?綜合以上內容所述,首先呢我們通過上文講解的資料都知道企業辭退個人不管是一次性支付辭退賬款還是分期進行支付,個人都是需要申報個人所得稅的,相關的稅款則是通過用人單位進行申報;小編老師認為如果你們想知道更多關于個稅的資料,不妨來本網站上進行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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