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本月材料成本差異會計分錄

2020-12-14 08:44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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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本月材料成本差異會計分錄怎么處理?一般來說企業在采用計劃成本法核算的材料成本差異,是可以將其實際成本計入材料采購和材料成本差異的科目核算的額,小編老師已經整理相關的資料給大家,希望對你們理解有所啟發.

分配本月材料成本差異會計分錄

計劃成本法下,材料成本差異=實際成本-計劃成本,如果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則屬于超支差異,反之屬于節約差異.

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1、企業在采用計劃成本核算時,購入時的材料按實際成本計入"材料采購"科目:

借:材料采購(實際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庫存現金

銀行存款

應付賬款

應付票據

2、驗收入庫后按計劃成本計入"原材料",兩者的差額計入"材料成本差異"科目中核算:

(1)超支時

借:原材料(計劃成本)

材料成本差異(超支差異)

貸:材料采購(實際成本)

(2)節約時

借:原材料

貸:材料采購

借:材料采購

貸:材料成本差異-原材料

3、發出材料時結轉發出材料的節約成本差異時:

借:材料成本差異(節約差異=發出材料的計劃成本×材料成本差異率)

貸:生產成本

制造費用

管理費用

4、發出材料時結轉發出材料的超支成本差異時:

借:生產成本

制造費用

管理費用

貸:材料成本差異(超支差異=發出材料的計劃成本×材料成本差異率)

分配本月材料成本差異會計分錄

材料成本差異的會計處理怎么做?

1、本科目核算企業各種材料的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異.

企業根據具體情況,可以單獨設置本科目;也可以在"原材料"、"包裝物及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設置"成本差異"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2、本科目應當分別"原材料"、"包裝物及低值易耗品"等,按照類別或品種進行明細核算.

3、材料的計劃成本所包括的內容應與其實際成本相一致,計劃成本應當盡可能地接近實際.計劃成本除特殊情況外,在年度內一般不作變動.

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應當按月分攤,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計算.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除委托外部加工發出材料可按月初成本差異率計算外,應使用當月的實際差異率;月初成本差異率與本月成本差異率相差不大的,也可按月初成本差異率計算.計算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材料成本差異率的計算公式如下:

本月材料成本差異率=(月初結存材料的成本差異+本月收入材料的成本差異)÷(月初結存材料的計劃成本+本月收入材料的計劃成本)×100%

月初材料成本差異率=月初結存材料的成本差異÷月初結存材料的計劃成本×100%

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發出材料的計劃成本×材料成本差異率

分配本月材料成本差異會計分錄怎么處理?綜合以上內容所述,按照小編老師針對企業采購材料成本差異的相關賬務處理,我們都知道采購的時候按照材料采購的科目核算,等到驗收的時候則是計入材料成本差異的科目進行核算的;在本網站上還有很多關于材料的資料進行免費學習的,歡迎你們來關注本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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