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用接待按成本入賬嗎
1、業務招待費的處理,主要有以下兩種情況:
(1)會計上,對于招待費用支出全部如實入賬.平時的餐飲票,用于招待的計入"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科目;用于員工個人午餐的計入"管理費用--福利費"科目.
(2)稅法上,業務招待費支出有稅前扣除標準,超出標準的部分,年終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做納稅調整.即:《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三條: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2、比如,自產產品用于業務招待費、業務宣傳費: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影響會計利潤)
貸:庫存商品(不確認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計算業務招待費基數
根據稅法及會計準則的規定: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的計算基數不僅包括利潤表中的營業收入,還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納稅人根據會計準則確認的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以及根據稅收規定確認的視同銷售收入作為計算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的計算基數,營業外收入不包括在內.
二是股權投資企業計算業務招待費的基數.《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第八條規定,對從事股權投資業務的企業(包括集團公司總部、創業投資企業等),其從被投資企業所分配的股息、紅利以及股權轉讓收入,可以按規定的比例計算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計算基數僅包括從被投資企業所分配的股息、紅利以及股權轉讓收入3項收入,不包括權益法核算的賬面投資收益,以及按公允價值計量金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
三是查補收入可以作為計提業務招待費的基數.《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查增應納稅所得額彌補以前年度虧損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20號)第一條規定,查補收入可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查補的收入屬于"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視同銷售收入"中的一種,在補充申報的時候,必然會填到"銷售(營業)收入合計"里,自然地作為計提業務招待費的基數.既然稅收上確認收入,就應該可以作為扣除基數進行稅收處理.
商品用接待按成本入賬嗎?按照我們上面文章中的介紹,我們可以了解到的是企業的商品或者是外購的產品在用于招待客戶的時候,可以按照我們在上面文章中的介紹進行相關的處理,具體的分析大家可以參考我們上面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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