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差旅費由總公司報銷總公司應該怎么做賬?

2020-11-11 09:23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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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是總公司為了方便業務辦理開立的,賬目可以是獨立的,業務也可以是獨立的,會計賬目也可以由總公司統一管理,申報稅金也是統一申報,分公司的差旅費也可以是總公司做賬的,今天編者和大家一起講解一下分公司差旅費由總公司報銷總公司應該怎么做賬.

分公司差旅費由總公司報銷總公司應該怎么做賬?

答:應該拿著發票去總公司報銷,總公司直接入相關成本費用.

分公司不能獨立核算,最終都要匯總到總公司,如果去總公司處理了,分公司就不需要處理了.

借:其他應付款--分公司

貸:銀行存款

分公司差旅費由總公司報銷總公司應該怎么做賬?

公司為非本單位人員報銷費用如何處理?

答:公司為非本單位的人員報銷費用處理方法,按照會計處理的原則,不管是不是本公司的員工,都需要按照實際記賬,只是有一個和公司業務關聯問題,如果是和公司業務相關的,那就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一、非本單位員工的票據與公司的業務若是相關,只要是實際支出了都應入賬,按照稅法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1)如為客戶報銷的住宿費、車費等可以計入: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

(2)如支付他人的勞務費可以計入:管理費用-勞務報酬,

二、非本單位員工的票據與公司的業務若不相關,與公司取得收入經營無關的費用不論如何入賬,應該全部做納稅調增,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1)企業為非本企業員工報銷差旅費用,該項費用如果與本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無關,應確定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2)該項費用如果屬于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費用,而非支付的個人所得,則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2007年)

第八條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2)《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2007年)

第二十七條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有關的支出,是指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或者有關資產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公司為非本單位人員報銷費用,和本公司業務相關的就在稅前扣除,沒有關聯的那就不能在稅前扣除,但是不管是否可以稅前扣除,都是需要據實記賬的.

分公司差旅費由總公司報銷總公司應該怎么做賬?上面編者講解的分公司差旅費的問題可以由總公司一起處理,賬目寫清楚明白就可以.會計們在賬目的問題上可以及時和編者交流,編者會及時和大家一起討論,筆者的解答僅供大家參考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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