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上視同銷售的八種情況是哪些
根據現行稅法規定,下列行為應當視同銷售:
⑴增值稅中視同銷售的確認.《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以下8種行為視同銷售:
①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
②銷售代銷貨物;
③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至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④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
⑤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
⑥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用于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⑦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企業會計準則講解》應付職工薪酬處,"企業以自產產品作為非貨幣性福利提供給職工的,相關收入的確認、銷售成本的結轉和相關稅費的處理,與正常商品銷售相同"】
⑧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視同銷售要不要確認收入
對于自產產品的視同銷售是否作為主營業務收入核算,需注意以下政策:
《財政部關于將自己的產品視同銷售如何進行會計處理的復函》規定:
企業將自己生產的產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門、非生產性機構、捐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是一種內部結轉關系,不存在銷售行為,不符合銷售成立的標志
企業不會由于將自己生產的產品用于在建工程等而增加現金流量,也不會增加企業的營業利潤.
因此,會計上不作銷售處理,而按成本轉賬.企業按規定計算繳納的各種稅費,也構成由于使用該自產產品而發生支出的一部分,應按用途計入相關的科目.
而按照新《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的規定,換出資產為存貨的,應當視同銷售處理,根據新《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按公允價值確認商品銷售收入,同時結轉商品銷售成本.
通過上述資料,會計上視同銷售的八種情況是哪些,大家應該都心中有數了,有需要可以收藏本文,以免日后忘記.總的來說,視同銷售就會產生銷項稅,這一部分計入應交稅費,是我們需要繳納的增值稅.本文講解就是這些,有需要請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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