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上視同銷售的八種情況是哪些

2020-11-04 08:29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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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來說,視同銷售的意思就是本來不是銷售的行為需要當做銷售行為,這是稅法的規定,具體會計上視同銷售的八種情況是哪些?本文會全面的告訴大家.視同銷售意味著賬務上一樣要確認收入結轉成本,詳細情況請往下閱讀吧.

會計上視同銷售的八種情況是哪些

根據現行稅法規定,下列行為應當視同銷售:

⑴增值稅中視同銷售的確認.《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以下8種行為視同銷售:

①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

②銷售代銷貨物;

③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至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④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

⑤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

⑥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用于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⑦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企業會計準則講解》應付職工薪酬處,"企業以自產產品作為非貨幣性福利提供給職工的,相關收入的確認、銷售成本的結轉和相關稅費的處理,與正常商品銷售相同"】

⑧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會計上視同銷售的八種情況是哪些

視同銷售要不要確認收入

對于自產產品的視同銷售是否作為主營業務收入核算,需注意以下政策:

《財政部關于將自己的產品視同銷售如何進行會計處理的復函》規定:

企業將自己生產的產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門、非生產性機構、捐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是一種內部結轉關系,不存在銷售行為,不符合銷售成立的標志

企業不會由于將自己生產的產品用于在建工程等而增加現金流量,也不會增加企業的營業利潤.

因此,會計上不作銷售處理,而按成本轉賬.企業按規定計算繳納的各種稅費,也構成由于使用該自產產品而發生支出的一部分,應按用途計入相關的科目.

而按照新《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的規定,換出資產為存貨的,應當視同銷售處理,根據新《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按公允價值確認商品銷售收入,同時結轉商品銷售成本.

通過上述資料,會計上視同銷售的八種情況是哪些,大家應該都心中有數了,有需要可以收藏本文,以免日后忘記.總的來說,視同銷售就會產生銷項稅,這一部分計入應交稅費,是我們需要繳納的增值稅.本文講解就是這些,有需要請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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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會計上哪些視同銷售的情況不確認收入

    將自產或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 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 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 視同銷售情況,銷項稅的計稅依據是撒子,是哪個金額,視同銷售會計上確認收入嗎

    你好,學員,視同銷售情況,銷項稅的計稅依據是市場價格的,公允價值的

  • 視同銷售有哪些情況

    新年好 主要有投資,分紅,贈送這三種情況

  • 請問 視同銷售的情況有哪些?

    1)代銷業務 ①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②銷售代銷貨物; 2)貨物移送 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3)自產、委托加工、購進貨物的特殊處置 ①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個人消費以及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②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工商戶; ③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 ④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給其他單位或個人。

  • 視同銷售的情況下,哪些是按照成本價做賬,哪些情況是需要按照銷售價做賬?

    您好,視同銷售的處理具體如下。 (1)貨物交付他人代銷; (委托方的處理,視同買斷方式下一般在發出商品時確認收入;收取手續費方式下在收到受托方開來的代銷清單時確認收入) (2)銷售代銷貨物; (受托方的處理,按收取的手續費確認收入) (3)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至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不確認收入) (4)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 借:管理費用-招待費等科目。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銷項稅額) (5)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用于投資;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銷項稅額) (6)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借:應付股利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銷項稅額) (7)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企業會計準則講解》應付職工薪酬處,“企業以自產產品作為非貨幣性福利提供給職工的,相關收入的確認、銷售成本的結轉和相關稅費的處理,與正常商品銷售相同”】 (8)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借:營業外支出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提示:以上8種情況中,第(3)、(4)、(8)種情況不確認收入,其他的情況都要確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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