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入的廠房再轉租涉及哪些稅務事宜
轉租作為一種經營租賃方式在企業房地產經營管理中時有發生,企業轉租不動產是指企業作為不動產承租方將承租的不動產部分或者全部租賃給第三方,由第三方向承租方支付租金的行為.針對轉租企業時,在發生轉租行為時分別涉及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房產稅、印花稅等方面的處理.
1、增值稅.在稅總納便函〔2016〕71號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12366熱點問題解答(一)中進一步進行了明確.根據稅總納便函〔2016〕71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納稅人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6號文件規定:"第二條納稅人以經營租賃方式出租其取得的不動產(以下簡稱出租不動產),適用本辦法.取得的不動產,包括以直接購買、接受捐贈、接受投資入股、自建以及抵債等各種形式取得的不動產."
關于轉租不動產如何納稅的問題,總局明確按照納稅人出租不動產來確定.一般納稅人將2016年4月30日之前租入的不動產對外轉租的,可選擇簡易辦法征稅;將5月1日之后租入的不動產對外轉租的,不能選擇簡易辦法征稅.
2、企業所得稅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六)項所稱租金收入,是指企業提供固定資產、包裝物或者其他有形資產的使用權取得的收入.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承租人應付租金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3、房產稅
關于轉租賃取得的租金收入是否征收房產稅目前來講全國基本上是一致的,不征收房產稅,但仍有部分地區存在差額征收的規定.
4、印花稅
根據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財產租賃合同按合同金額的千分之一貼花.

轉租行為的稅務風險點
對適用簡易征收增值稅的企業要進行及時備案,以備案時的原始合同為依據.
對惡意利用轉租行為避房產稅的行為仍然可以被稅務機關補征稅款的.
對差額征收房產稅的地區要與當地主管地稅機關溝確認后執行操作,避免多交稅或少交稅產生不必要的損失或風險.
對不允許價稅分離征收印花稅的地區要與當地主管地稅機關溝通確認后執行操作,避免多交稅或少交稅產生不必要的損失或風險.
轉租行為的納稅基本上與普通經營租賃的納稅一致,看了上文對租入的廠房再轉租涉及哪些稅務事宜的解讀,大家還有什么疑問嗎?稅法的規定一般都比較概括,可是實務中具體企業業務千變萬化,如果各位小伙伴有hold不住的問題,請登錄我們的網站尋找答案,也可向我們的答疑老師尋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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