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銷需要清算嗎

2020-10-22 08:27 來源:網友分享
2292
很多公司在異地會有一些辦事處,為了辦公方面的話,在需要的地方就會成立分公司,這樣業務、資金還有人事都是受總公司管轄,但是也有特殊情況,可能需要關閉,那分公司注銷需要清算嗎?不懂的小伙伴可以查看下文具體內容,小編將為大家答疑解惑。

分公司注銷需要清算嗎

一、分公司注銷,獨立核算需要稅務清算,非獨立核算不需要稅務清算。

二、企業清算程序及稅務處理

(1)關于清算程序依據《公司法》的規定,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進行清算的企業應按照以下7個步驟履行清算程序。

分公司注銷需要清算嗎

分公司注銷需要清算嗎

一是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

二是通知或公告債權人并進行債權登記,債權人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三是清算組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并制定清算方案。

四是處置資產,包括收回應收賬款、變賣非貨幣資產等,其中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應作壞賬處理,報經稅務機關批準后才能扣除損失。

五是清償債務,公司財產(不包括擔保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應按照法定順序清償債務,即支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

六是分配剩余財產,公司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清償債務后有余額的,按照出資或持股比例向各投資者分配剩余財產,分配剩余財產應視同對外銷售,并確認隱含的所得或損失。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七是制作清算報告,申請注銷公司登記。

(2)清算所得的計算從清算程序看,清算過程就是在企業出現解散事由后對清算資產進行處置、分配,最終了結企業的一切債權、債務的過程。計算清算所得,主要就是計算全部資產處置過程中產生的所得以及了結一切債權、債務所產生的所得或損失。此外,企業進行清算,即表明已終止持續經營,是企業存在的最后一個過程。因此在計算清算所得時,還要考慮清算前企業尚未確認的遞延收益、尚未在稅前扣除的待攤費用、已在稅前扣除而不再實際支付的預提性質的費用、商譽的扣除以及尚未超過彌補期限的虧損等問題。清算所得可用下面計算公式表示:清算所得=全部資產處置所得-清算費用 確實無法償還的債務-無法收回的債權損失 尚未確認的遞延收益-尚未扣除的稅前允許扣除的待攤支出 已在稅前扣除而不再實際支付的預提性質的支出-商譽-以前年度發生的虧損。

其中,全部資產處置所得=資產交易價格或可變現價值-資產計稅基礎-稅前允許的稅金及附加。稅前允許的稅金及附加,是指處置資產過程中繳納的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土地增值稅等,不包括可以抵扣的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

公司注銷規定

(1)《稅務登記管理辦法》 (國家稅務總局令第7號)第二十八條規定:納稅人發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前,持有關證件和資料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按規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注冊登記的,應當自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宣告終止之日起15日內,持有關證件和資料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納稅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被其他機關予以撤銷登記的,應當自營業執照被吊銷或者被撤銷登記之日起15日內,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第三十一條規定:納稅人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前,應當向稅務機關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和資料,結清應納稅款、多退(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繳銷發票、稅務登記證件和其他稅務證件,經稅務機關核準后,辦理注銷稅務登記手續。

(2)辦理注銷登記需提供以下資料:

①《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1份;

②稅務登記證件(《稅務登記證》正、副本);

③《發票領購簿》和空白發票,發票專用章;

④營業執照被吊銷的應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吊銷決定;

⑤主管部門或董事會(職代會)的決議以及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⑥一般納稅人注銷的,收繳金稅“兩卡一器”(即:IC卡、金稅卡、讀卡器)。

分公司注銷需要清算嗎?如果分公司獨立核算的話肯定是需要清算的,如果不是獨立核算的就不需要清算,如果需要清算的話大家可以按照上文清算程序和稅務處理來操作,大家還有任何問題都可以來本網站,更多名師為您保駕護航。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相關問題
圈子
熱門帖子
  • 會計交流群
  • 會計考證交流群
  • 會計問題解答群
會計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