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開給我的專票丟了怎么辦?

2020-10-19 08:24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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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在企業當中作用是非常明顯的:報銷、做賬、還有稅金繳納等等......那么如果遇到發票丟失問題,肯定處理起來比較麻煩.對方開給我的專票丟了怎么辦?這種情況要看下這張發票有沒有認證,認證和沒有認證,處理的方式各不相同的.

對方開給我的專票丟了怎么辦?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 )

第二十八條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后,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憑該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后,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可將專用發票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專用發票抵扣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第二十九條 專用發票抵扣聯無法認證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對方開給我的專票丟了怎么辦?

專票丟了可以重開嗎?

發票丟了,因為涉及稅收,一般不能重新開具.

發票丟了有以下兩種處理方法:

1.增值稅票丟失:把存根聯復印,交客戶當地主管稅務局確認并出具未抵扣稅證明,報本公司主管稅務局后,開具紅字發票沖原開發票,再重新填開發票給客戶.如果已抵扣稅不得重開.

2.普通發票丟失:復印存根聯并蓋章給客戶入賬.財務人員應該設置發票登記本,登記購入發票的數量、號碼,開出的發票號碼、日期、客戶、金額、領取人,送給客戶要客戶回簽,避免麻煩.

發票保管的注意事項

1.單位和個人應當建立發票使用登記制度,設置發票登記簿,并定期向主管國家稅務機關報告發票使用情況.

2.單位和個人應當在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稅務登記的同時,辦理發票和發票領購簿的變更、繳銷手續.

3.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妥善保管發票,不得丟失.發票丟失,應當于丟失當日書面報告主管國家稅務機關,并在報刊和電視等傳播媒介上公開聲明作廢,并接受國家稅務機關的處罰.

4.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稅務機關的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不得擅自損毀.已經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五年.保存期滿,報經主管國家稅務機關查驗后銷毀.

發票丟失之后個新手們要注意,不要第一時間去考慮重開的問題,如果前面丟失的發票已經認證,那么你去重開相當于又再繳納一次稅款,到時候在稅務局怎么都解釋不清,只好重復納稅了.對方開給我的專票丟了怎么辦?可以參考上文解答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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