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公司員工可以報銷嗎?

2020-10-12 09:45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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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中,企業經營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的報銷.對于規范的會計制度來說,如果是企業實際經營過程中產生費用報銷是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如果是企業發生的非員工性報銷該如何處理呢?今天,小編用一篇文章的內容告訴你:不是公司員工可以報銷嗎?快來一起學習吧.

不是公司員工可以報銷嗎?

答:從收稅角度上,非本單位人員的費用是不能在本單位稅前列支的.即便列支了,也要在年末匯算清繳的時候調整出來.

1、但是實際工作中,一般沒有人對照票據名稱核對單位花名冊,所以你說是單位從前工作的人員,現在離職了也是可以的.

2、規范角度來說,這是不可以的.但是可以采用變通的辦法,而已,但是變通不代表合理.請你在理解這是一個不符合固定的操作.這就像用不是本單位名稱的發票在本單位報銷的結果一樣.只不過單位名稱很容易發現,而個人名字有解釋的空間.

3、還有一種解釋是,不論人員是不是單位的人,都必須開單位名稱的發票.除了機票、車票之外.所以如果是住宿費發票,即便是單位職工個人的名字,稅前列支也是不被允許的.所有發票,除必須是個人名稱的之外,都必須是單位名稱抬頭.

不是公司員工可以報銷嗎?

非公司員工可以報銷差旅費嗎

(1)非本單位員工的發票與公司的業務若是相關,只要是實際支出了,都應入賬,比如為客戶報銷的住宿費、車費等可以計入: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比如支付他人的勞務費可以計入:管理費用-勞務報酬,按照稅法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2)非本單位員工的發票與公司的業務若不相關,與公司取得收入經營無關的費用不論如何入賬,應該全部做納稅調增,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通訊補貼的會計核算的相關政策依據

《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二、關于工資薪金總額問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條所稱的"工資薪金總額",是指企業按照本通知第一條規定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總和,不包括企業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以及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屬于國有性質的企業,其工資薪金,不得超過政府有關部門給予的限定數額;超過部分,不得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也不得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通過以上的內容介紹文解答了:"不是公司員工可以報銷嗎?"這個問題,相信大家已經清楚這個知識.更多、更新的涉及企業可以享受的相關稅收、財政等優惠政策的知識點,我們將繼續為你奉上,請繼續關注我們,一起成為會計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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