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購商品捐贈進項稅可以抵扣嗎?
答:1、贈送外購禮品,視同銷售提增值稅, 可抵扣進項稅.
2、《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以下8種行為視同銷售:
①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
②銷售代銷貨物;
③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至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④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
⑤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
⑥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用于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⑦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
⑧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現在購入不動產的進項稅還用分兩年抵扣了嗎?
答:是的,現在購入作為固定資產使用的不動產,其進項稅還用分兩年抵扣.但是,購入投資性房地產,其進項稅可以一次性抵扣.
相關規定: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以及2016年5月1日后發生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應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
納稅人取得的不動產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進項稅額,應取得2016年5月1日后開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具體抵扣方式為:
納稅人取得不動產的進項稅額中,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稅憑證的當期從銷項稅額中抵扣;40%的部分為待抵扣進項稅額,于取得扣稅憑證的當月起第13個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外購商品捐贈進項稅可以抵扣嗎?剛才講解到的這個問題希望能給大家一些幫助,更多的會計方面的問題可以隨時關注網站,編者會和大家一起分享解答.編者還和大家解答了現在購入不動產的進項稅還用分兩年抵扣嗎這個問題,相信可能對大家在會計工作上應該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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