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單位勞務分包還要預繳個稅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9號)第九條 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納稅人有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的,以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為納稅人識別號;納稅人沒有中國公民身份號碼的,由稅務機關賦予其納稅人識別號.扣繳義務人扣繳稅款時,納稅人應當向扣繳義務人提供納稅人識別號.
基于此稅法規定,支付個人勞務報酬的單位或個人為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實務中建筑行業的個人所得稅,從稅制上說應該按照實際所得征稅,但由于目前準確核算所得存在障礙,實際工作中稅務機關一般采取隨征的方式征稅,即按照工程收入的1%-2%核定征個人所得稅.

建筑企業異地施工需要預繳企業所得稅嗎
營改增以后,建筑施工企業需要在勞務發生地預交企業所得稅嗎,比例多少?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跨地區經營建筑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156號規定,建筑企業所屬二級或二級以下分支機構直接管理的項目部(包括與項目部性質相同的工程指揮部、合同段等,下同)不就地預繳企業所得稅.
建筑企業總機構直接管理的跨地區設立的項目部,應按項目實際經營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總機構向項目所在地預分企業所得稅,并由項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
好啦上文就是關于建設單位勞務分包還要預繳個稅嗎的解讀,建筑行業的財稅處理一直都比較復雜,處理不當就可能產生稅務風險或者財務錯報風險,大家如果遇到不清楚的問題,請登錄我們的網站尋找答案,也可向我們的答疑老師尋求幫助,我們助力財稅小伙伴更好應對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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