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斷固定資產處置是收益還是損失
看最后差額是走外支出還是外收入.

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如何繳納增值稅?
1、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于條例第十條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按簡易辦法依照 3%征收率減按 2%征收增值稅.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其他固定資產,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 號)第四條的規定執行: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以下簡稱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區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稅:
(一)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 2008 年 12 月 31 日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 3%征收率減按 2%征收增值稅;
(三)2008 年12月31日以前已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 3%征收率減按 2%征收增值稅;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
注:固定資產中的小汽車、摩托車、游艇從 2013 年 8 月 1 日起,其進項稅額準予抵扣.
2、小規模納稅人(除其他個人外,下同)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減按 2%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如何判斷固定資產處置是收益還是損失的問題會計學堂小編就給大家講解完了,據小編了解固定資產處置是收益還是損失,需要看最后差額是走外支出還是外收入.看完大家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繼續和小編交流.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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