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子公司注銷了母公司財務怎么處理
1、參照財政部《企業兼并有關會計處理問題暫行規定》"(三)結束舊賬:喪失法人資格的企業結束舊賬時,借記所有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科目的余額,貸記所有資產科目的余額"之規定.
對于注銷清算的公司,于清算完畢、注銷登記后,貸記所有資產科目的余額,同時借記所有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科目的余額,公司的所有科目余額均為零,從而予以銷賬;"
2、另根據《財政部、國家檔案局關于印發〈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通知》(財會字[1998]32號1998-8-21)第十三條"單位因撤銷、解散、破產或者其他原因而終止的,在終止和辦理注銷登記手續之前形成的會計檔案.

控股子公司破產母公司借款如何處理
答:執行舊會計制度的企業,應遵循《財政部關于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和相關會計準則有關問題解答的通知》(財會[2002]18號)的規定.《企業會計制度》規定除有確鑿證據表明該項應收款項不能夠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以外,與關聯方之間發生的應收款項不能全額計提壞賬準備.但這一規定并不意味著企業對與關聯方之間發生的應收款項可以不計提壞賬準備.企業與關聯方之間發生的應收款項與其他應收款項一樣,也應當在期末分析其可收回性,并預計可能發生的壞賬損失.對預計可能發生的壞賬損失,計提相應的壞賬準備.企業與關聯方之間發生的應收款項一般不能全額計提壞賬準備,但如果有確鑿證據表明關聯方(債務單位)已撤銷、破產、資不抵債、現金流量嚴重不足等,并且不準備對應收款項進行重組或無其他收回方式的,則對預計無法收回的應收關聯方的款項也可以全額計提壞賬準備.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條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不得扣除.因此,子公司與母公司的往來款預計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計提壞賬準備,不得稅前扣除. 根據上述規定,母子公司之間往來款項如符合上述條件可計提壞賬準備,目前沒有限制規定.但計算企業所得稅時,需要做相應的納稅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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