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折舊準予扣除都有哪些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按照規定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準予扣除."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五十九條規定:"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準予扣除.
企業應當自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三、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稅務事項銜接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8號)規定:"一、關于已購置固定資產預計凈殘值和折舊年限的處理問題
新稅法實施前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企業已按原稅法規定預計凈殘值并計提的折舊,不做調整.新稅法實施后,對此類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可以重新確定其殘值,并就其尚未計提折舊的余額,按照新稅法規定的折舊年限減去已經計提折舊的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按照新稅法規定的折舊方法計算折舊.新稅法實施后,固定資產原確定的折舊年限不違背新稅法規定原則的,也可以繼續執行."

哪些固定資產不得計提折舊在稅前扣除?
按照相關規定,企業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準予扣除.但以下固定資產不得計算折舊扣除:
下列固定資產不得計算折舊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
(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三)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四)已足額提取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五)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固定資產;
(六)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計算折舊的固定資產.
具體說來: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固定資產,所發生的折舊費用與納稅人取得的經營收入無關.依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相關性原則,稅收扣除費用必須從性質與根源上與納稅人取得的應稅收入直接相關.因此,對這兩種固定資產在稅法上不允許計提折舊.
(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和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其資產的所有權都不屬于企業所有,因而稅法上不允許其計提折舊.對融資租賃來說,出租方實質上已將與該項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轉移給承租方,而只保留了為了控制承租人償還租金的風險而采取的一種形式所有權,因而資產折舊應由承租方提取.
(三)已足額提取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已經足額提取折舊,但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由于價值已經得到補償,因此不得重復補償價值,所以不再提取折舊.
(四)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固定資產.根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相關性原則,凡與企業生產經營無關的成本、費用不得扣除.因此,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固定資產不得提取折舊.
(五)對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作出不得提取折舊的規定,這是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的規定,土地屬所有.因此,對企業而言,企業不擁有土地的所有權,不符合固定資產的定義,一般不得計入固定資產.而企業取得的土地的使用權,應當以土地使用權按照無形資產入賬.我國曾經對部分公有制企業作出過規定,根據土地的評估價值將其作為企業固定資產入賬.根據這一規定,這些企業曾經在固定資產賬面上確認了一批土地的價值.但對這部分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仍然是不能計提折舊的,原因在于土地不同于其他固定資產,其不存在損耗問題,因此無需計提折舊.即使在土地私有制的內,作為固定資產的土地也是不計提折舊的.
(六)其他不得計算折舊的固定資產,指除上述各項不得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外的其他固定資產,包括出租給職工個人且租金收入未計入收入總額而納入住房周轉金的住房等.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固定資產折舊準予扣除都有哪些的相關內容,從文中的分析我們可以知道在所得稅繳納時可以按照固定資產折舊來進行扣除,當然里面還有很多的相關細節,這個文中也都有說到,不清楚的同學可以直接聯系會計學堂在線老師解答.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