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是根據銷售金額申報嗎
銷售金額一般指含稅金額,印花稅是否根據銷售金額申報得看情況,按合同金額計征印花稅的情形有如下三種:
1、如果購銷合同中只有不含稅金額,以不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2、如果購銷合同中既有不含稅金額又有增值稅金額,且分別記載的,以不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3、如果購銷合同所載金額中包含增值稅金額,但未分別記載的,以合同所載金額(即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從印花稅的基本含義講,是要按照含稅金額即交易總金額作為計稅依據來計算應交印花稅的.但是企業實務操作中,因為企業采購、銷售交易頻繁,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往往對企業印花稅進行核定征收,比如規定按銷售收入的80%+原材料采購額的100%,這個過程,不針對特定合同,運用過程中,表現為對去稅交易額計征印花稅.但對機器設備、項目建設及運費等項目計征印花稅,還是以合同交易金額作為應納稅依據的.

印花稅申報時間是如何規定的?
1、凡印花稅納稅申報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于每季度終了后10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局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售報告表".
2、申報時間:凡印花稅納稅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于每季度終了后十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表報告表".只辦理稅務注冊登記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印花稅納稅單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當地稅務機關申報上年稅款.
3、印花稅的納稅期限是在印花稅應稅憑證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的.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繳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
以上就是會計學堂小編對"印花稅是根據銷售金額申報嗎"這一問題的解答,實際上就是計稅依據是含稅還是不含稅的區別,一般來說都是按照含稅金額申報,但是得分實際情況來操作.因為這是針對合同簽訂拉征收的,如果合同上寫的是不含稅金額,那么也沒法根據含稅金額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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