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購置房產進項如何抵扣
目前企業購置房產進項是一次性抵扣,原來單位購入不動產或在建工程,增值稅進項是需要分2年逐步抵扣的.今年4月1日,這個規定取消了.單位取得不動產或者不動產在建工程的進項稅額不再分2年抵扣,可以一次性完全抵扣進項.
原規定:2016年5月1日后,也就是全面營改增時,(購買)取得的不動產或不動產在建工程(未竣工),其進項稅額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60%,第二年抵扣比例40%.
現規定:2019年4月1日后,取得不動產或者不動產在建工程的進項稅額不再分2年抵扣,可以一次性在購入當期抵扣.
如果以前按2年分期抵扣,還有尚未抵扣完畢的待抵扣進項稅額,可以在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也就是,原分期抵扣遺留下的待抵扣進項稅額,可以一次性在實施新規后的當期抵扣.

哪些固定資產不可以抵扣?
不得抵扣的范圍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不得抵扣.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個人消費包括交際應酬費.
機器、機械、運輸工具等固定資產經常混用于生產應稅和免稅貨物,如果無法按照銷售額劃分,則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2.非正常損失的購進固定資產進項稅額不得抵扣.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霉爛變質的損失.
3.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固定資產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4.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進項稅額不得抵扣.個人擁有的應征消費稅的游艇、汽車和摩托車等物品與企業技術改進、生產設備更新無關,且容易混入生產經營用品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為堵塞稅收漏洞,借鑒國際慣例,對納稅人自用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游艇進項稅額不得抵扣.但如果是外購后銷售的,屬于普通貨物,仍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以上就是小編對"企業購置房產進項如何抵扣"這一問題的解答,企業購置的房產屬于不動產,剛好在去年4月取消了不動產分期抵扣,而是一次抵扣掉.通過上文的解釋,我們了解了企業購置房產的抵扣方法以及哪些固定資產不可以抵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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