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團體報銷收據可以嗎
社會團體開具的收據也是原始憑證,具有證明經濟業務實際發生的功能,是可以用來報銷的.
為切實加強社會團體會費票據(以下簡稱社團會費票據)監督管理,規范社團會費票據使用行為,強化社會團體會費收入會計核算和財務監督,根據《財政票據管理辦法》(財政部第70號令)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限定社團會費票據的適用范圍
社團會費票據是依法成立的社會團體向會員收取會費時開具的法定憑證,是財政票據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財政、民政、審計等部門進行監督的重要依據.社會團體的其他收入不得使用社團會費票據.
二、統一制定社團會費票據的式樣
社團會費票據實行全國統一式樣、規格.社團會費票據設置三聯,包括存根聯、收據聯和記賬聯,各聯次采用不同顏色予以區分.基本內容包括票據名稱、票據監制章、票據號碼、會費名稱、標準、數量、金額、交款單位或個人、開票日期、聯次、收款單位、收款人、支票號等.

社會團體是事業單位嗎?
社團不是事業單位.屬于民間組織,是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而事業d單位、企業屬于正式單位.
事業單位不同于社會團體,他們的主要區別有以下幾點:
一、社會團體可以舉辦民辦非企業單位,而民辦非企業單位不能舉辦社會團體;
二、社會團體可以設立分支機構,而民辦非企業單位則不得設立分支機構;
三、社會團體是由公民自愿組成的會員制組織,而民辦非企業單位是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力量以及公民個人利用非國有 資產舉辦的,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
以上就是會計學堂小編對"社會團體報銷收據可以嗎"這一問題的解答,社會團體只要是依法成立的,那么其開具的收據就具有法律效應,企業理所應當承認,用于報銷當然沒有問題.而且現在我國的許多社會團體都是帶有準官方性質的,承接了一部分政府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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