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稅小規模不超過30萬減免嗎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
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的規定,現將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免征增值稅政策若干征管問題公告如下:
一、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免交增值稅的情況下,是免城建稅的.

小規模納稅人減半征收附加稅內容
需要注意的是月銷售額10萬以內的話,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是直接免征,不論本月是否有因去稅務局代/開/的發/票而繳納的增值稅,而城建稅本月如果有實際繳納的增值稅,則需要減半征收計算.實務中,很多會計人員有代/開而繳納增值稅的把教育費附加也直接減半計算繳納了,結果稅務局可能會把繳納的退給你!
政策: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的《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規定: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在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對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并且,同時還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已經依法享受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上述規定的減征50%的優惠政策.
截至2019年2月18日,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都已印發文件,均按照50%幅度頂格減征"六稅兩費"〔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城建稅小規模不超過30萬減免嗎?小規模企業的定義其實很簡單,主要在與它沒有完整的財務核算體系,不能提供完整的財務報表數據,并且年銷售額在稅務征收標準以下的企業.小規模企業雖然小,但是應該繳納的稅款也是需要及時繳納的,雖然稅務機關針對小規模企業實行了許多特殊的稅收減免政策,但是并不代表小規模納稅人不用承擔稅責了.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