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與子公司的納稅區別
子公司必須獨立核算,獨立申報納稅.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可以不獨立核算,所得稅可以在總公司合并匯算清繳.
1、企業所得稅的規定
子公司應當單獨計算應納稅額,在注冊地繳納稅款,并適用按月(或季)預繳、年底匯算清繳的規定.設立為分公司后,在企業所得稅的征管上執行跨地區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的規定.
相關的企業所得稅審批、備案事項,子公司自行收集整理資料,向當地所得稅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分公司應由總機構收集整理資料,并向總機構所在地所得稅主管稅務機關申請.
2、其他稅種的影響
增值稅上,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固定業戶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總機構和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當分別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因此,無論設立成子公司還是分公司,都需在機構所在地繳納增值稅.其他地稅,如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均需在資產所在地納稅;而個人所得稅也應在企業生產經營當地繳納.因此,無論設立成子公司還是分公司,對項目所在地的地稅基本不產生影響.

子公司和分公司哪個好?
要根據企業實際情況來認定哪個好,認清分公司和子公司之間相同點和不同點才有利于識別哪種選擇更合適自身企業發展.
相同點:都具有經營資格,有自己的辦公場所;
不同點:
(1)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不能獨立地對外承擔民事責任,其民事責任由成立分公司的公司承擔.子公司具有獨立的企業法人資格,可以依法獨立地對外承擔民事責任,母公司對子公司的債務不承擔責任.
(2)企業名稱不同.分公司是將組建分公司的名稱放在前面,后面是某某地名加分公司;子公司可以自行起名稱,不需要加母公司的名稱.
(3)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企業工商登記中的內容不同,具體體現在出資上.
分公司與子公司的納稅區別主要也就是體現在一個獨立核算一個非獨立核算.會計學堂小編提醒,在企業在設計新的公司的時候可以根據初期是否盈利來判斷設立哪種公司,如果初級有戰略性虧損,那么分公司的優勢是要大于子公司的,可以為總公司減輕稅務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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