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戶經營所得需要匯算清繳嗎
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伙企業個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以及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中國境內取得經營所得,且實行查賬征收的,需要辦理經營所得匯算清繳.

什么是匯算清繳?
匯算清繳根據《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及其他相關稅法之規定,我國對所得稅采取按年計算,分月或者分季預繳的,年終再進行清繳的方式征收.
所謂所得稅"匯算清繳",是指所得稅的納稅人以會計數據為基礎,將財務會計處理與稅收法律法規規定不一致的地方按照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納稅調整.
將會計所得調整為應納稅所得,套用適用稅率計算得出年度應納稅額,與年度內已預繳稅額相比較后的差額,確定應補或應退稅款,并在在稅法規定的申報期內向稅務機關提交會計決算報表和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以及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經稅務機關審核后,辦理結清稅款手續.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應以企業會計核算為基礎,以稅收法規為依據.
匯算清繳的對象
(1)實行獨立經濟核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內資企業或者組織,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聯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及有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的組織.(2)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以及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從事生產、經營和雖未設立機構、場所,而有來源于中國境內所得的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3)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包括依法登記成立的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獨資、合伙性質的私營企業,合伙制律師事務所,及經政府有關部門依照法律法規批準成立的負無限責任和無限連帶責任的其他個人獨資、個人合伙性質的機構或組織.
個體戶經營所得需要匯算清繳嗎?個體戶一般是沒有太大規模的,也不需要涉及到多個股東決策的問題,在處理財務管理的問題上,更是會簡單許多.個體戶可能并沒有太大的收支審計問題,但是作為納稅人來說,該履行的義務還是要履行的,會計該做的賬還是要做,千萬不能鉆空子.想要了解更多的專業知識請關注會計學堂網站更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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