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額計提壞賬準備的條件
①債務單位撤銷、破產、資不抵債、現金流量嚴重不足;
②因發生嚴重自然災害等導致債務單位停產,而在短時間內無法償還債務的;
③逾期三年以上,尚未收回的應收款項.需要說明的是,《企業會計制度》所列舉的上述情況,只是對我們會計人員所作出的操作指南,而不是硬性規定;只是一般而言的,并不表明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也適用.例如,雖然債務單位破產,但并不表明所有的單位都是應收款項全部不能收回;又如,對于國家政策性補助的應收款項,通常就不應當計提壞賬準備.第三種情形是,期末提取當期應提取的壞賬準備金額時,不是按當期應收款項計算應提壞賬準備的金額提取.為此《企業會計制度》在壞賬準備科目的使用說明中,專門明確了一個計算公式,即:當期應提取的壞賬準備=當期按應收款項計算應提壞賬準備金額-本科目的貸方余額.

壞賬準備的會計核算
1.企業在提取壞賬準備時,應借記"信用減值損失--計提壞賬準備";貸記"壞賬準備".(1)如本期應計提的壞賬準備金額大于壞賬準備賬面余額的,應當按其差額計提,借記"信用減值損失--計提壞賬準備";貸記"壞賬準備".《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2017年)應用指南(2)如應提取的壞賬準備金額小于"壞賬準備"賬面余額,應按其差額作相反會計分錄,借記"壞賬準備"賬戶;貸記"信用減值損失--計提壞賬準備"賬戶.
2.對于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按管理權限報經批準后作為壞賬處理,轉銷應收款項,借記"壞賬準備"賬戶;貸記"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長期應收款"等賬戶.
3.已確認壞賬損失并轉銷的應收款項,以后又全部或部分收回時,應按實際收回的金額借記"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長期應收款"等賬戶,貸記"壞賬準備"賬戶;同時借記"銀行存款"等賬戶;貸記"應收賬款"等賬戶.
針對壞賬準備這個知識點,我們講解了全額計提壞賬準備的條件,當對方破產,或發生不可抗力,或超過三年以上,我們都可以全額計提,簡單來說就是這樣的.如果還有任何不明白的,請點擊會計學堂的彈出窗口,專業的老師將來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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