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采購及安裝如何開票
外購設備安裝可以選擇簡易計稅3%,設備采購16%
關于納稅人銷售機器設備同時提供安裝服務,安裝服務的計稅方法及后續機器設備維護保養服務的適用稅率問題
納稅人銷售機器設備同時提供安裝服務,包括以下兩種情形:
(一)納稅人銷售自產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
按照現行規定,這種情況下納稅人應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機器設備銷售給甲方后,又交給機器設備銷售企業負責安裝,可以將此機器設備視為"甲供"的機器設備,機器設備銷售企業提供的安裝服務也可視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安裝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二)納稅人銷售外購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
這種情形下又分兩種情況.一是納稅人未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那么應按照混合銷售的有關規定,確定其適用稅目和稅率.二是納稅人已按照兼營的有關規定,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同樣可以將此機器設備視為"甲供"的機器設備,將納稅人提供的安裝服務視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安裝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另外,本次《公告》中還明確,納稅人對安裝運行后的機器設備提供的維護保養服務,按照"其他現代服務"繳納增值稅.

納稅人采購設備,包含安裝業務,可以在同一張發票上開具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第50號令)第五條規定:"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貨物又涉及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為混合銷售行為.除本細則第六條的規定外,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應當繳納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非增值稅應稅勞務,不繳納增值稅.
本條第一款所稱非增值稅應稅勞務,是指屬于應繳營業稅的交通運輸業、建筑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稅目征收范圍的勞務.
本條第一款所稱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包括以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為主,并兼營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在內."
因此,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銷售設備的同時提供的安裝服務,一并征收增值稅,可以在同一張發票中注明安裝費用.
設備采購及安裝如何開票?這個需要分開開票,因為采購和安裝是兩個不同的事項,適用的稅率也是有區別的,這個會計學堂小編在上文也都有進行詳細的解析,除此外與設備采購安裝相關的開票操作也有提及,希望都能對大家有一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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