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在同一地級行政區范圍內跨縣提供建筑服務是否需要預繳增值稅?

2017-10-26 17:22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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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在同一地級行政區范圍內跨縣提供建筑服務是否需要預繳增值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規定:

“三、納稅人在同一地級行政區范圍內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不適用《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7號印發)。

......

除本公告第九條和第十條以外,其他條款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發生未處理的事項,按照本公告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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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地級行政區范圍是?

地級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第二級行政區,指與地區行政地位相同的行政區,介于省級行政區與縣級行政區之間,為省、自治區的行政分區。

我國法律規定的行政區劃級別是省、縣、鄉三級

其中,省級包括省、自治區、直轄市

縣級包括縣、自治縣、旗、不設區的市、市轄區

鄉級包括鄉、民族鄉、鎮

但事實上還包括地級行政區,地級行政區就是所謂的設區的市,介于省級與縣級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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