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納稅人可以使用的發票種類
營改增試點納稅人可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通用定額發票、通用機打發票、通用機打卷式發票、門票等發票.
發票領用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2.月不含稅銷售額超過3萬元或季不含稅銷售額超過9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應使用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3.月不含稅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或季不含稅銷售額不超過9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使用國稅通用機打發票.
4.收取過路(過橋)費納稅人,可使用國稅通用機打發票.
5.所有納稅人可根據需要領用通用定額發票.
6.使用具備開具卷式發票功能收銀機的納稅人可以領用通用機打卷式發票.

發票的種類分為幾種?
發票種類分為兩種:
普通發票和增值稅專用發票.
1、普通發票根據行業的不同,一般可分為工業發票、商業發票、加工修理修配業發票、收購業發票、交通運輸業發票、建筑安裝業發票、金融保險業發票、郵電通信業發票、娛樂業發票、服務業發票、轉讓無形資產發票以及銷售不動產類發票等.
普通發票的基本聯次為三聯:第一聯為存根聯,開票方留存備查用;
第二聯為發票聯,收執方作為付款或收款原始憑證;第三聯為記賬聯,開票方作為記賬原始憑證.
2、增值稅專用發票是我國實施新稅制的產物,是國家稅務部門根據增值稅征收管理需要而設定的,專用于納稅人銷售或者提供增值稅應稅項目的一種發票.專用發票既具有普通發票所具有的內涵,同時還具有比普通發票更特殊的作用.它不僅是記載商品銷售額和增值稅稅額的財務收支憑證,而且是兼記銷貨方納稅義務和購貨方進項稅額的合法證明,是購貨方據以抵扣稅款的法定憑證,對增值稅的計算起著關鍵性作用.
發票是指一切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所開具和收取的業務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也是審計機關、稅務機關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收據才是收付款憑證,發票只能證明業務發生了,不能證明款項是否收付.
發票內容一般包括:
票頭、字軌號碼、聯次及用途、客戶名稱、銀行開戶賬號、商(產)品名稱或經營項目、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以及大小寫金額、經手人、單位印章、開票日期等.實行增值稅的單位所使用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還應有稅種、稅率、稅額等內容.
1993年1月1日全國實行統一發票后,發票聯必須套印:"發票監制章",統一后的"發票監制章"形狀為橢圓形,規管長軸為3厘米,短軸為2厘米,邊寬0.1厘米,內環加一細線.
上環刻制"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字樣,下環刻有"稅務局監制"字樣,中間刻制監制稅務機關所在地省(市、區)、市(縣)的全稱或簡稱,字體為正楷,印色為大紅色,套印在發票聯票頭中央.
營改增后納稅人可以使用的發票種類會計學堂小編就給大家分析到這里,不僅有我們常見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專票,還有電子普通發票和定額發票等,同時大家可以通過上文來了解他們之間的區別,大家如果看完本文內容還想了解更多相關財務知識可以繼續關注本網站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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