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金銀首飾消費稅在哪個環節征收?
答:在零售環節征收。
珠寶、翡翠玉石零售環節不征消費稅,在生產環節征收增值稅,稅率是10%;但金、銀和金基、銀基合金首飾,以及金、銀和金基、銀基合金的鑲嵌首飾包括鉆石及鉆石飾品都在零售環節征收消費稅,稅率是5%。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鍛壓金首飾在零售環節征收消費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996]727號)的規定:在零售環節征收消費稅的金銀首飾的范圍不包括鍍金(銀)、包金(銀)首飾,以及鍍金(銀)、包金(銀)的鑲嵌首飾,凡采用包金、鍍金工藝以外的其他工藝制成的含金、銀首飾及鑲嵌首飾,如鍛壓金、鑄金、復合金首飾等,都應在零售環節征收消費稅。
綜上,金銀首飾消費稅在零售環節環節征收,稅率是5%。如果還需要更多的財會知識,歡迎持續關注會計學堂,多位老會計在線為大家解疑答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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